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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开征集2027年度放射卫生标准前期研究项目的通知

文章来源:辐射安全所政策标准研究室 发布时间:2026-08-03

各有关单位:

为进一步提高放射卫生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的科学性、规范性和时效性,保证放射卫生标准制修订质量,根据《卫生健康标准项目管理细则》相关要求,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放射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(下称本专委会)现公开征集2027年度放射卫生标准前期研究项目,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立项范围

(一)核和辐射相关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;

(二)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及事故的卫生应急准备与处置标准;

(三)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标准;

(四)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标准;

(五)放射诊疗设备质量控制检测标准;

(六)辐射检测、监测标准;

(七)放射防护设施与防护器材等标准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(一)项目申报单位要求

1.具备独立法人资格。各级疾控中心、职防院(所)、医疗机构、卫生监督机构、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等单位均可申报。鼓励每个项目由多单位联合申报、协同合作。

2.具有标准化相关工作经验、专业优势和执行条件。

3.申报单位能为项目执行提供所需的相关支持,保证项目立项后能在1—2年内完成。

(二)项目负责人要求

应为申报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,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相应职级,具有申报项目所需的专业工作经验。

三、申报流程

(一)填写《放射卫生标准前期研究项目申报书》(见附件)。

(二)将申报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文件,与申报书word版一同压缩打包发送至本专委会秘书处邮箱,压缩包和邮件主题为“2027年度放射卫生标准前期研究+研究项目名称”。

(三)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。

四、其他

(一)本专委会将以项目评审会的形式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,择优立项。

(二)本次征集项目实施周期为1—2年,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。

(三)项目完成后,须按要求向本专委会秘书处提交正式项目研究报告。

(四)本专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

      联系人:鞠金欣、李静怡

      电话:010-62389950

      电子邮箱:fswsbz@nirp.chinacdc.cn


附件:放射卫生标准前期研究项目申报书(见下方链接)


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放射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